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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秋时节 丹桂飘香还记得中秋节市民广场、范蠡公园随风起舞的音乐喷泉吗 国庆期间肥城喷泉演出时间安排表来了开放日期:10月1日—10月4日开放地点:范蠡公园、市民广场 开放时间:上午9点到11点 下午3点到5点 这么美的公园这么美的喷泉国庆节假期期间不见不散快约起来吧
为深入贯彻落实打击网络谣言专项行动部署要求,肥城市公安局按照工作部署,对网络谣言和网络暴力保持高压严打态势,惩治了一起恶意传播隐私案件,现公布一起典型案例。 张某因私人原因,在王某居住小区附近张贴着侵犯其隐私的大字报,对其工作和生活造成严重影响,肥城市公安局依法给予张某罚款伍佰元的行政处罚。 网络空间不是法外之地,任何违法行为都将受到法律的制裁。请广大网民自觉抵制、拒绝参与任何形式的侵犯他人隐私的…
为深入贯彻落实打击网络谣言专项行动部署要求,肥城市公安局主动作为,严厉打击各类违法行为,维护了网络环境的晴朗与安全,现公布一起典型案例。 张某为实时获取受害人行动轨迹信息,在受害人车辆隐蔽部位秘密安装“袖珍”定位设备,并利用手机软件跟踪受害人,严重侵犯公民个人隐私,对受害人日常生活、精神造成严重影响,肥城市公安局依法给予张某行政拘留三日的行政处罚。 法律分析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三…
网络暴力违法犯罪频发,严重扰乱网络秩序、破坏网络生态,造成恶劣社会影响。肥城市公安局紧盯网络暴力类互联网乱象,依法侦办查处一批在信息网络上肆意侮辱谩骂、造谣诽谤、侵犯隐私等网络暴力违法犯罪案件。现公布一起典型案例。 王某因个人利益对姜某谎称有她不正当男女关系的视频,以此侮辱、恐吓姜某,对其名誉权造成极大损害,对他人生活造成影响,肥城市公安局依法对王某处以行政处罚。 警方提醒广大网民,网络不是法外之…
肥城市公安局依法打击和综合治理相结合,持续保持对造谣诽谤、谩骂侮辱等网络暴力违法犯罪活动的严打高压态势,全力维护和谐清朗的网络环境,现公布一起典型案例。 孟某与他人存在个人恩怨,为发泄不满,在微信群内发送消息,公然侮辱他人,严重干扰了他人正常生活,造成不良影响,肥城市公安局依法对孟某处以行政处罚。 法律链接《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
为有效净化网络环境,全力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公安部统一部署开展打击整治网络谣言专项行动。肥城市公安局迅速行动,依法严厉打击编造传播网络谣言、网络暴力违法犯罪行为,切实维护清朗和谐网络空间环境。现公布一起典型案例。 李某为达到个人目的,将他人私密照片发送至微信聊天群,对他人生活造成了严重影响,肥城市公安局依法给予李某行政拘留四日的行政处罚。 警方提醒:网络不是法外之地,对于编造、散布虚假信息,扰乱…
为有效净化网络环境,依法严厉打击网络谣言,肥城市公安局始终保持对网络谣言的严打高压态势,重拳打击治理网络乱象,切实维护辖区清朗的网络空间环境,现公布一起典型案例。 王某为泄私愤,将其前女友个人信息、照片等散布于互联网,并配有侮辱性质的言论,对受害人造成极大心理伤害,肥城市公安局依法给予王某行政拘留十日的行政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第四十二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下拘留…
肥城市公安局坚持依法打击和综合治理相结合,持续推进打击整治网络谣言专项行动,依法行政处罚一名编造发布不实信息的违法人员。现公布1起典型案例: 汪某为博取关注、赚取流量,在其互联网平台发布编造的不实信息,肥城市公安局依法给予汪某行政罚款伍佰元的行政处罚。 法律条文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二十五条 行为人为公共利益实施新闻报道、舆论监督等行为,影响他人名誉的,不承担民事责任,但是有下列情形之…
为净化网络环境,营造清朗网络空间,肥城公安积极响应上级公安机关关于打击整治网络谣言专项行动工作部署要求,依法严厉打击整治网络谣言违法犯罪行为,现公布一起典型案例。 杜某为博取流量在某视频平台上发布不实信息,扰乱公共秩序,造成恶劣影响,肥城市公安局依法给予杜某行政罚款贰佰元的行政处罚。 普法小课堂 为有效净化网络生态环境,公安部决定将2024年作为“打击整治网络谣言”专项行动年。在网络上编造、散布谣…
为维护良好网络环境,依法打击网络谣言、网络暴力,肥城市公安局持续加强打击整治力度,依法查处造谣传谣违法行为、网络暴力行为,现公布一起典型案例。 朱某为替朋友出气,未认清楚事实情况下,在微信群内肆意挑衅、随意辱骂牛某,损害了受害人的名誉权和个人尊严,给受害人带来精神伤害,在群内肥城市公安局依法给予朱某行政拘留八日的行政处罚。 相关链接:《治安管理处罚法》第42条第二项规定,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
为有效净化网络环境,全力营造清朗网络空间,按照上级打击整治网络谣言和网络暴力专项行动的部署要求,肥城公安依法查处网络谣言、网络暴力案件,有效净化网络环境。现公布一起案例: 张某为泄私愤,多次在网络平台辱骂王某,公然对王某进行人身攻击和侮辱,对他人名誉造成了严重损害,肥城市公安局依法给予张某罚款伍佰元的行政处罚。 【法律条文】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下…
肥城市公安局持续推进打击整治网络谣言专项行动,重拳打击网络谣言、整治网络乱象,通过开展常态化巡查和清理整治,依法严厉打击恶意编造、传播网络谣言行为,依法行政处罚一名编造发布不实信息的违法人员。。 王某在某互联网平台发布虚假信息,扰乱公共秩序,造成不良社会影响,肥城市公安局经调查,系王某为博取眼球在网络平台编造发布,依法给予王某罚款伍佰元的行政处罚。 警方提醒:互联网不是法外之地,希望广大网民引以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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